日前,诸暨市赵家镇东溪村的韩某因失火罪,被该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。2007年9月2日,该市发生火灾,消防等部门奋力扑救1个多小时,幸未造成人员伤亡。经查,仓库管理员韩某供认了在仓库内违章使用液化气做饭,不慎引发火灾致损失上百万元的事实。